仪农权办〔2022〕1号
关于转发扬州市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
通 知
各镇农业农村局,枣林湾、十二圩工作局农村工作部:
现将扬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通知》(扬农权办〔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关于公告信息内容
为减少农村产权交易矛盾纠纷,需在交易公告信息中明确以下两项免责条款:一是项目竞价过程中如遇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原因造成项目竞价异常或接到群众提出异议,市、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有权作出中止或终止项目处理决定,及时通知有效报名人,择期重新组织竞价或重新发布项目公告;二是对于产权证明不齐全的的集体资产对外出租,若中标人后续未能成功办理营业执照、环评、消防等手续,市、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及发包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关于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数额设定既要有利于防范发包方人为设置障碍,随意提高保证金造成交易不公平,也要防止保证金金额过低,对受让方起不到有效约束作用。建议不超过标的物的1年租金,且不低于半年租金。意向受让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缴纳竞价保证金,也可以在省产权交易平台购买同等风险保障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竞价类履约保证保险。竞价成功后,交易保证金优先抵作租金或资产处置价款。
三、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
为保证粮食安全,维护土地流转交易双方权益,对土地流转交易底价和最高价格进行一定限制。交易底价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地区同类土地平均流转价格的80%,否则,需提交镇(园区)研究同意。最高价格建议不超过本地区同类土地平均流转价格的1.5倍,当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实行价格“熔断”机制。
四、关于涉农资金项目进场交易
村组集体实施的工程项目,标的额达1万元及以上的,无论资金来源和交易方式,均应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交易(具体见下表)。财政奖补类项目对招标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项目金额 |
是否进场 |
交易方式 |
备 注 |
1万元以下 |
由村决定 |
实施招投标需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或由镇(园区)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的部门组织实施。 |
|
1-2万元 |
是 |
竞价、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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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万元 |
是 |
竞价、协商、招投标、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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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及以上 |
是 |
公开招投标 |
五、关于线上竞价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产权交易效率和透明度,鼓励通过线上竞价方式进行交易,除绿色通道、续租及1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外,其余交易要尽可能采用线上竞价方式。
六、关于土地流转履约保证金
为防范土地流转履约风险,村组流转集体土地或者组织群众集中流转土地,在签订合同时都要约定收取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原则上不低于相应土地的半年租金,且不高于1年租金。受让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也可以通过省产权交易平台购买同等风险保障的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
七、关于合同期限
资产资源租赁发包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其中,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相应的土地承包期限。村组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发包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否则,须提交镇(园区)研究同意,并且要有一定的租金增长机制。
附件:扬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通知》
2022年9月5日